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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关系送子当兵3万元打水漂 违反《兵役法》又罚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0:42 汉网

  (记者陈麒麟 通讯员樊斯坦 胡劲祥)送子当兵的刘萌和周元不仅未能从骗子手中追回血汗钱,还因违反《兵役法》被罚款500元。

  2001年10月,宜城市农民刘萌和邻居周元都很希望将儿子送去当兵。但由于名额有限,担心自己儿子竞争不上。邻村的郭锐得知这一消息后,主动提出可以帮忙,但需要3万元来疏通关系。

  但直至当年的新兵已入伍了,郭锐也未完成委托。事后,刘、周二人多次向郭提出退还3万元“关系款”的要求,郭称为了联系当兵事宜已花费7000元,只给刘、周二人出具了一张2.3万元的欠条。

  2004年2月,一直未能讨回欠款的刘萌和周元,将郭锐诉至宜城市人民法院,要求讨回3万元。

  宜城法院审理认定了郭锐的违法行为后,同时也认为刘萌和周元也违反《兵役法》的规定,损害了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和择优录取原则,故判决他俩委托郭锐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非法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最后,法院一审判决,收缴郭锐非法所得的3万元,同时对郭锐、刘萌和周元三人各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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