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两盒烟 持刀拒捕成抢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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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0:44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10月16日讯(记者 苑晓辉 通讯员 月祯 赵倩)偷了两包香烟,却因手持凶器抗拒抓捕,偷窃变成了抢劫。10月10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赵某是临沂人,2002年来到淄博打工。赵某住的地方与某公司仅有一墙之隔,看到这家公司生意很“火”,赵某心痒难耐,决定潜入该公司“捞”上一把。9月26日23:30许,经多日踩点,赵某带着工具潜入这家公司的财务室后,便开始翻箱倒柜。由于翻动声音太大,引起了公司保卫人员李某的注意。李某随即向财务室走去,同时拨打了110。 听见脚步声后,赵某迅速藏在桌子下面。过了十几分钟,赵某听到外面没“动静”后,又开始翻找钱物。由于保险柜和抽屉都锁着,赵某怎么也打不开。无奈之下,赵某带着惟一的“战利品”——两包将军烟准备离开。当他走出财务室时,早已守候在室外的保卫人员与赶到的民警上前进行抓捕。赵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对民警进行威胁并企图逃跑,被民警当场擒获。 相关链接: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行为人实施盗窃、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