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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质疑铁通公司侵犯个人隐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0:46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哈市道里区居民李某2004年7月在铁通公司道里分公司安装了一部铁通电话,今年8月电话欠费后,李某未及时补交电话费,铁通公司便通过其朋友和熟人向她追缴欠费。对此,李某认为铁通公司不该擅自调取她的通话记录,找她的朋友和熟人转传电话欠费。

  据李某介绍,2004年7月12日,她在铁通公司道里分公司的营业厅办理安装了一部铁通电话。今年8月,电话欠费,李某一直未补交费用。10月10日,李某突然接到朋友和熟人
相继打来的电话,他们告诉李某其电话已经欠费,铁通公司的人员称通过查询李某通话记录找到了他们的号码,让他们转告李某到铁通公司交费。

  李某说,办理电话时她在申请表上填写了自己的两个电话号码和详细的家庭住址,但是并未接到铁通公司打来的催缴电话。李某认为,铁通公司擅自调取她的电话详单然后给其熟人打电话,让熟人转传欠费的做法是对其隐私权的侵犯。在李某提供的铁通黑龙江分公司电话业务申请表上记者看到,李某确实留有两个联系电话,而且标注的住址非常详细。

  在李某的熟人王茜处记者见到,铁通公司在10日18时23分拨打了王茜的电话。据王茜回忆,10日18时28分时,她回拨电话,对方称是铁通公司,问其是否认识李某,称李某的铁通电话欠费了,让王茜转告李某到铁通公司交费。对方称,因为找不到李某便调取了李某的通话记录,发现了王茜的电话。

  记者随李某找到了铁通公司道里分公司,一位姓曹的副局长对此表示,铁通公司通过李某的朋友转传电话欠费是因为公司一直找不到李某,他们有权在找不到用户的情况下找其熟人转告,至于是否是通过调取李某通话记录他们正在调查。对于铁通公司通过李某的朋友转传电话欠费的行为,曹副局长认为确实欠妥,但并不属于侵犯隐私,如果李女士心理上不能接受,公司可以向李女士道歉。

  对此,黑龙江伟琛律师事务所的逢大伟律师表示,催缴用户欠费应该采用合法的手段,私自调取用户通话记录,是利用职务之便侵害用户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拨打用户熟人、亲属等电话转告欠费通知将会干扰到用户的正常生活工作,侵害了用户利益,对于这种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并予以道歉,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用户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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