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不得用“根治” 药监部门进行拒绝虚假药品广告宣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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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0:46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韩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里均不得使用“根治”、“药到病除”等绝对化的语言,也不能含有“N个疗程病症全无”等承诺。15日,盛市药监部门举行了“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活动,首次大规模地向市民宣传了医疗广告常识。 活动当天,药监部门在主会唱——建筑艺术广场设置了大量的宣传展板,还设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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