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征婚遭“艳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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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0:47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记者 杨艳 30岁的李某从辽宁来哈打工,6月中旬他看到一则征婚广告,觉得女方条件很适合自己,就按联系电话打了过去。电话中,女方直夸他声音好听,热情地约他次日见面。 第二天,李见到女方,女方说自己37岁,离婚3年多了,有个10岁女儿,生活十分艰
6月28日,回老家没筹到钱的李返回哈市,找了个临时工作赚礼金。7月22日,李在打工的单位拿到了700元的工资,见到女方后全部交出。女方见李的生活不稳定,给李找了一份在运输公司当押运员的工作,并称李只要凑够1000元礼金,二人可以马上结婚。 8月9日至9月11日,李在运输公司工作期间,多次打电话给女方,可女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9月12日,李在运输公司领到了1000元的工资,女方很“准时”地出现在李的面前,二人共度晚餐后女方拿走了李的600元钱。此后李再给女方打电话要求见面时,女方以“心情不好”、“有病了”、“工作忙”等原因推掉,到最后干脆不接李的电话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