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满停水停电北疆风情商业街业户遭遇“猝死” 本报记者 王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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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0:48 生活报 | |||||||||
手中的租赁合同还没到期,可“北疆风情商业街”的业户做梦也没想到,在他们正常营业时,管理方强行停水断电,不让他们继续经营。 11日9时,记者来到位于会展中心的北疆风情商业街。据业户们介绍,他们是“会展娱乐公司”招商来的,2004年6月份开始陆续入驻时和“会展娱乐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合同,并一次交齐了租金及管理费。10月8日早晨他们正常营业时,9时30分就被断水断电。10月
业户们反映,他们每个月都按时交纳水费电费,管理员按每吨5.40元的价格收水费,按每度1.03元收电费,收据只写表的读数和总额,也不是正规收据。业户们询问了市物价局价格处,得知商业用电每度0.839元,商店用水每吨2.50元,饭店每吨用水5.25元。 记者在业户提供的租赁合同上看到,租期为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其中优惠期一年,免收租金),租金为每个店铺每年3万元。合同中规定经营者不得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否则不退租金,一切损失自负;但对管理方解除合同该如何处理却只字未提。 记者在该商业街还看到了管理员贴出的通知,上面写着:“北疆风情商业街定于2005年10月12日开始拆迁,请现有业户进入会展美食城继续经营。因拆迁所产生的任何问题商业街概不负责”的字样。 随即记者找到该商业街负责人王经理了解情况。他解释说,商业街的环境、经营项目已不适宜会展中心,所以要取消现在的经营,此前他们的管理员已多次和业户协商,让他们到“会展美食城”继续经营,并考虑给予一定优惠,如业户自动放弃可退一半的租金,但均没有结果。至于收水电费的价格是会展中心的物业核定后,他们才按价代为收取的。问及违约和赔偿的问题时,王经理表示,下一步如何处理得研究,几天后才能答复。 业户们表示,自从被招商进场后,业户们都精心经营,进行了店面装修,现在突然中止合同,给业户造成的损失,以及违约等问题,管理方总要给个合理的说法。 (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