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十龄童为看到不中央12套状告文广部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0:5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10月17日消息(记者曹美丽 通讯员张阿久 俞 佳)因为看到不中央台电视台第十二套套节目,宁波市象山县一10岁儿童阿军把当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推上被告席,要求该局责令县广播电视台依法转播中央电视台第十二套《社会与法》频道开播。近日,象山县法院对此案作出驳回起诉的一审裁定。 2004年12月28日,中央电视台第十二套《社会与法》频道开播,宁波市象山县广播
象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阿军的诉称,因其请求内容不属于人身权、财产权范畴,而属具有公益诉讼性质,故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据此,作出上述裁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