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非广告设施抽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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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2:08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为加强户外非广告设施的管理,长宁区市容环卫局每月对全区内设施的安全情况抽查一次,责令不进行自查或安全检测的单位整改,并实行双向告知,督促设施方每年4月下旬自查一次,书面告知区市容局自查情况。 长宁区市容环卫局明确审批程序、内容、时限,要求审批对象按照效果图设置,设施要牢固安全,与周边环境协调,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从源头上控制过多过滥,影响市容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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