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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机快办工伤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2:46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姜艳秋 实习生丁颖磊)市劳动局近日发出通知,客运出租行业从业人员从即日起参加工伤保险。据介绍,“的哥”、“的姐”的工伤保险基数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初次缴费按照二类行业的缴费费率的1%一次性缴纳全年工伤保险费。以后根据从业人员工伤发生率、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等因素实行浮动费率制。

  凡参加该保险的出租车司机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享受按照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
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另外,公用客运职业介绍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为客运出租行业从业人员建立客运出租行业工伤保险专户,承担办理从业人员相关工伤保险事宜,包括:代征代缴工伤保险费;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手续;为工伤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等。出租车司机发生事故伤害后,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立即向中心报告。中心应当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经办机构备案。中心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必备的认定材料。遇有特殊情况,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延长。

  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天津市公用客运职业介绍中心地址:南开区卫津南路金虹公寓;电话:23016611、23016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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