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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无奈的同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10:05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10月17日讯(记者 苏一宏 张继才)几天来,本报连续报道了王先生在公交车上提醒乘客防盗,被小偷殴打无人过问一事。今天,淄博市公共汽车公司张店分公司一名负责人了解事情经过后认为,驾驶员在此事上并无过错,对此说法伤者王先生表示无法接受。

  今天一早,记者赶到淄博市公共汽车公司张店分公司营运服务科。李科长告诉记者,今天一上班,他们就让周师傅暂时停止工作,写出详细的事情经过,以便尽快妥善处理此
事。

  14:30许,记者见到了公司的张副经理,伤者王先生也来到了公司。张副经理向王先生了解情况后认为,事发时,王先生并没有说明2名打人者是小偷,周师傅以为是王先生和对方之间因为纠纷引起的打斗,而且当时车辆正在运行中,周师傅根本无法详细了解当时发生的情况,在处理事情的方式上并没有过错。张副经理表示,对于王先生在车上被人打伤,他们只能表示同情,并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当记者询问2003年淄博市公安局和淄博市交通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司警协作严厉打击公交车上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其中所指的违法犯罪活动是否包括乘客在车上遭殴打的情况时,张副经理认为,像王先生这样的情况并不属于规定范围之内,他们也教育驾驶员在发现有乘客被盗和被骗等情况时,要及时关好车门,迅速将车开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报案。

  王先生表示,他并不是非得要公交公司对他进行经济赔偿,只是希望能给他一个说法。对于公交公司的态度,王先生表示无法接受。

  营运服务科李科长在接受采访时提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即公交车驾驶员自身的安全问题,他认为,驾驶员也有自己的苦衷,每辆公交车上只有一名驾驶员,遇到这种情况时,如果驾驶员挺身而出,谁也不敢保证不会遭到报复。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机家属认为,公交车驾驶员是个比较危险的职业,有时候,即使是一点小事,一些素质较低的乘客或者不法分子就会对他们大打出手,面对这种情况,为了以后的工作,他们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自认倒霉。

  张店的李先生说,如果车上的乘客同心协力对付不法分子,不法分子肯定不会得逞。但他同时也表示,做到这一点太难了,关键在于一些人事不关己便高高挂起。“能不能有两全其美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你对此事有何看法?遇到类似情况乘客如何防范?公交司机又应该如何做?请拨打电话(0533)3585000参与讨论。(a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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