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拍下18张妻子与情人幽会的照片获赔一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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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10:3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重庆10月18日消息(记者刘湛)丈夫跟踪拍下18张妻子与情人幽会的亲密照片,并要求妻子的情人写下20万元的欠条。日前,重庆奉节县法院采信了丈夫的证据,判决两人离婚,并要求女方赔偿1万元精神抚慰金。 吴丽与华芒(因涉及个人隐私,吴丽、华芒为化名)于1995年结婚。2002年2月,华芒叫妻子去找同村的兰某借东西。兰某是当地小有名气的煤矿老板。两人认识后来往密切,
华芒接到传票后十分吃惊。为查清吴丽要求离婚的真实原因,华芒决定跟踪妻子。 去年3月13日,吴丽突然说她要外出办事。华芒随即叫上弟弟,开始跟踪。吴丽坐车来到万州区一个花园小区,紧接着进了一套单元房。华芒兄弟俩尾随而至,发现吴丽和煤矿老板兰某正在幽会。华芒猛按相机快门,一口气拍下18张两人亲密的照片。等吴丽和兰某回过神来,华芒兄弟俩已怒火中烧,愤怒地挥起了拳头。他气得失去理智,要兰某写下欠条,注明欠他20万元损失费。兰某为脱身,只得照办。 没隔几天,兰某向万州警方报案,声称自己被敲诈。华芒随后被刑拘,因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奉节县法院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驳回了吴丽的离婚请求。 今年5月,吴丽再次向奉节县法院起诉离婚。庭审中,华芒向吴丽提起上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为证明妻子有情人,他向法庭出示了18张妻子和兰某的亲密照片,还有妻子与兰某长达46页的通话清单。 法院采信了华芒提交的这两份证据。法院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吴丽和华芒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吴丽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吴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期间置基本的道德准则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于不顾,公然与他人同居生活,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并使华芒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由于华芒无过错,法院依法判决两人离婚,并由吴丽赔偿华芒精神抚慰金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