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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鲜令”下 乌鲁木齐市场上“鲜”牛奶照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10:38 乌鲁木齐晚报

  (新疆都市报记者杨波 石鑫2005-10-18)

  牛奶“禁鲜令”已实施半月,但不少市民反映市场上仍有标着“鲜”字的牛奶出售。记者在乌鲁木齐市不少超市内的奶饮料包装上看到仍标有“纯鲜”字样,它们的配料表中几乎无一例外标注使用100%鲜奶作为原料。

  记者了解到,据新疆质监局有关专家介绍,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两个通则,2005年10月1日起,凡是经热加工处理的预包装食品,其产品名称不应使用“鲜”字。这意味着目前市面上所谓的“鲜”牛奶,都将不得在包装名称中标上“鲜”字。

  乌鲁木齐奶业研究所的工作人员说,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牛奶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巴氏消毒奶,另一种是高温灭菌奶。新疆本地牛奶企业生产的巴氏消毒奶占了相当比重,这部分牛奶多标注“鲜”字。对于取消“鲜”字一说,他认为,乌鲁木齐很多市民已经习惯于买保存时间较短的巴氏消毒奶,因此,取消不取消“鲜”字,对市民影响不大。

  据业内人士分析,有一段时期,一些企业使用复原乳生产加工液态奶,在产品标识上误导消费,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新疆为生奶产地,这种勾兑奶的现象应该极为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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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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