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大二女学生网上招嫖卖淫 被拍裸照遭勒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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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16:13 桂龙新闻网 | |||||||||
女大学生卖淫被麻醉抢劫后,找人报复嫖客勒索5000元,结果双双被检察机关批捕。昨日,该案又有新进展,涉嫌网上介绍卖淫的陈某、闫某被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令人叹息的是,陈某早年毕业于北方某名牌大学经济系,案发前在省级单位信息中心工作,据初步查证,先后共介绍卖淫80余次。来自河南的闫某为城西一家美容店女店主。
先介绍女生网上卖淫 去年年底,陈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在杭读书的大二女生陈芸(化名)。陈某见陈芸比较缺钱,便力邀对方到家中给自己女儿做家教。 一个多月的家教做下来,花钱大手大脚的陈芸嫌钱来得太慢。当了解到陈某在信息中心工作时,天真的陈芸竟提出:“你发挥一下技术特长,我要卖淫,你帮我在网上发布信息。”两人商量好,介绍包夜的,介绍费是100元每次,介绍一次性关系的,介绍费50元每次。 商量好后,陈某就做起了拉皮条的活,他在论坛或聊天室广泛发布相关信息,并留下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思想不健康的网民看到信息后就与陈某联系,然后由陈某介绍陈芸去卖淫。 今年2月至3月底,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陈某介绍陈芸卖淫近20次。后来,陈芸索性连家教也不做了。 女生出事牵出幕后人 今年4月2日,陈某介绍陈芸到杭州城北某大酒店卖淫,结果,陈芸遭到了麻醉抢劫,一名男子以嫖宿为名下药后掠去陈芸身上的钱物,并威胁说已经拍了裸照。 为夺回所谓的“裸照”,陈芸又设计绑架了该名男子,并向对方反勒索5000元。结果事情败露,涉嫌抢劫的嫖客和涉嫌绑架勒索的陈芸双双落网。随后,介绍卖淫的陈某也于6月24日被依法取保候审。 又到美容店“技术入股” 本来,到了这个地步,陈某应深刻反省,但他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起来。 今年7月初,在城西开美容店的闫某因为生意不好,向陈诉苦,陈建议闫尽快改变“传统模式”,通过“网络化经营”拓宽渠道。于是,闫某聘请陈某做美容店的技术顾问。 双方约定:由陈某负责上网线路,提供两台笔记本电脑和3部手机。一台电脑用来上QQ聊天寻找嫖客,另外一台电脑则用来寻找新的站点,发布介绍卖淫信息。 陈某“技术入股”后提出:凡是通过其手机接的“业务”,无论是包夜还是一次性服务,都抽100元的介绍费。闫某爽快地答应了。 从7月初至9月9日,短短两个月内,陈某为闫某的美容店介绍卖淫60多次。9月10日,美容店被警方端掉,闫某落入了法网。陈某也未能幸免,又一次落入法网。 来源:今日早报选稿:韩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