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法律直通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0:00 温州都市报

  问:我朋友刘某原是一名机关公务员,几年前因渎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现已刑满释放。有传言称机关干部犯罪,以前在原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将全部被取消,不可以办理续缴手续,请问法律是否真有此规定?

  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刘某判有期徒刑后和原来的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但其个人养老保险费账户储存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
予以保留,并继续计息。刘某刑满释放再就业后可以根据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重新缴费前后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累积计算。

  问:我在公司从事业务工作。最近公司修改了业务提成制度,改按月发放为按季度发放,每季度发放提成的30%,年底再发放60%,剩余的10%待次年的第一季度才发,若员工中途离职,剩余的提成自动取消。请问这样的制度合法吗?

  答:公司如果已经与员工协商,且员工同意这样的制度,即用工单位与员工已经达成了这样的工资协议,同时公司要能保证员工每月工资达到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公司规定这样的制度是合法的。

  问:我朋友几年前与妻子协议离婚,双方手中各执一份“调解协议书”,但一直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现在两人想复婚,请问要办理怎样的手续?

  答: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这只说明当时你朋友和他妻子有离婚的意思。双方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双方的合法婚姻也就没有解除,双方至今仍然是合法夫妻。因此他们不存在复婚,双方本来就是合法夫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