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保安敲诈小偷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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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0:59 新京报 | |||||||||
被敲诈者因偷润喉糖被处5日行政拘留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两名超市保安员因私自罚一名小偷4000元而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东城法院昨日认为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 24岁的赵剑英和27岁的路伟被捕之前都在东方银座超市保安部工作,他们因在今年
受害人徐某说,当晚她在东方银座超市偷偷地拿了一盒润喉糖,在走出超市时被两名便装男子拦住,被带到了保安室,两人威胁她要么交4000元罚款,要么通知单位或派出所。因害怕单位知道,她从提款机上取了4000元交给了另外一名高个男子。回到家中,徐某越想越不对劲,向警方举报了此事。 5月2日,警方将赵剑英传唤,路伟随后向警方自首,两人承认罚没徐某4000元私分的事实。 法院认为,两人以报警相要挟,勒索他人钱财,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认罪态度较好,判处两人有期徒刑8个月。 法官另外表示,受害人徐某也为她的偷盗行为付出了5日行政拘留的代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