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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必答]街道是否接收集体户口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1:03 新京报

  刘先生:我在某国家部委工作,后来申请调入一外企。原单位以未满服务年限为由将我开除,目前我的户口仍留在原单位的集体户口中,档案只能转给街道。但我没有买房,请问街道是否接收集体户口的档案?如其不接收,我是否只有拿到房屋产权证才能办理个人户口?在拥有个人户口之前,我可否办理招工手续?

  东城区公安分局:如果户口所在区的职介中心能接收档案,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即可
接收档案。在单位允许将集体户口迁出的情况下,个人可携带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等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而招工手续与居民户口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本报记者朱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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