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费一律打包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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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1:14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家住福州融侨二区的黄先生,全额保险的小车在“龙王”台风中被淹。昨日,维修小车的费用清单令他困惑不解:维修材料费只花了1026.56元,但应收工时费却高达18773元。就此,记者展开调查。 ■车主维修店趁势涨价?
黄先生怀疑维修店趁势涨价。他告诉记者,这次水灾中小车损失并不惨重,按市场价估计几千元维修费就够了。送修时,保险理赔人员确定车辆出险损失金额为19800元。他被告知,若维修费超出保险金额,由车主另行支付多余金额;若少于保险金额,剩下的钱归车主所有。 ■维修方一律按打包价收费 对此,维修方一汽轿车(马自达)福州万事得销售服务店负责人吴先生解释,黄先生这辆车的维修费用确实不需要这么多,但之所以按此收费,是因为该维修店和保险公司达成协议:所有这次台风中受灾且在该店维修的车辆,维修费用一律按“打包”价格(19800元)收龋因此在明细账上,应收工时费最终结算成18773元。 ■保险公司车主只需关心质量 昨日下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这次由于情况特殊,经同意大部分实行“打包”维修,即无论车子损毁程度如何,车行负责维修结束后一律按打包价收取费用。这笔费用,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给顾客,目的是想让顾客监督车行的服务、维修质量,满意了再付款取车,但“客户不能在其中谋利”。 对于黄先生“少于保险金额,剩下的钱归车主所有”的说法,该工作人员解释,“黄先生应是误解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