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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自行车摔伤 决定索赔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3:35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实习记者 卢红曼 实习生 雷蕾)家住长安南路西三爻村的夜先生几个月前买的一辆电动自行车,不想却将夜先生摔了个头破血流。夜先生决定向厂方要求赔偿6万元。

  2005年6月30日,夜先生在西安市某商场花970元购买了一辆天津三浦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世纪隆牌电动自行车。9月17日,当夜先生骑车行驶至省体育场附近时,电动自行车突然自己来了个“急刹车”。他当场被摔得失去了知觉,随后,在路人的帮
助下,夜先生的家人将其送到了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医院急诊科进行抢救。

  经调查,事故原因确定为“车前轮挡泥板铆钉脱落,导致车前轮被卡死”。天津三浦公司西安办事处的负责人在写给夜先生的证明中也承认了这一点。事发后,天津三浦公司西安办事处负责人和商场销售代表人曾到医院看望夜先生,并总共给过1200余元的医药费。出院后,夜先生写了一纸投诉书,要求天津三浦公司在10月10日以前,一次性退付自行车及配件单价1060元并一次性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种损失共计6万元整。

  三浦公司西安办事处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夜先生住院期间的所有医疗费他们愿意承担,但对于夜先生提出的6万元赔偿金,厂方认为太高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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