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女子杀死亲儿流浪街头 家人拒绝其回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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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4:38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朝阳讯 (记者李甜香) 一青年女子杀死3岁儿子,经司法鉴定“无责任能力。” 随后,她被丈夫、家人抛弃,流落街头。 青年女子街头流浪
10月14日17时,一市民向记者报料:一女精神病患者自称杀过小孩,正在流浪。 在朝阳县公安局院内,记者见到了目光呆滞的该女子,她穿着一身单薄的衣服坐在台阶上喃喃自语:“我想我儿子,我想我儿子,现在没人要我了。”说着说着,她突然给记者跪下,哀求要救救她,说有人要杀死她。 据该局民警介绍:“是一位市民把她送到我们这里来的,她确实是一位精神病患者,把自己的亲生儿子给杀了。” 杀子女青年无责任能力 据一位邱姓办案民警介绍,该女子叫陈洋英,今年31岁,家住朝阳县羊山镇东升村11组。今年8月14日9时许,她从婆婆屋里把3岁的儿子叫回自己的屋里,说给孩子洗脸。不一会儿,她在屋内把孩子的头用菜刀割了下来…… 9月17日,警方将陈送往锦州市康宁医院做司法鉴定;9月28日接到结果,医院诊断为“无责任能力”,要求严加看管。 10月10日,警方将其释放,送回娘家,不料她竟流落街头。 镇政府:家人不让她进门 10月14日21时许,镇政法委书记赵利余等人赶来,打车将陈洋英送往医院治疗。 10月15日,镇政法委书记赵利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0月10日陈洋英无罪释放后,我们立即把她送回丈夫家,他丈夫刘某不让她进家门。刘某说自己曾被她拿菜刀砍过,用开水烫过,这次坚决不要她了,要和她离婚,说完就跑了。”镇领导随后又把她送回娘家,她父亲堵在门口也不让女儿进屋,并大声骂道:“我没有这个女儿……”在陈洋英姐姐家,镇领导同样遭到拒绝。 “无奈之下,我们只好按政策将她强行送回娘家。”赵利余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关注此事。” 昨日,赵利余赶到陈洋英娘家做工作,其父仍拒绝接女儿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