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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设路障拦住过往车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6:43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10月18日讯(记者谢军刘红)“物业为了维护小区利益,在市政公用道路上设置了路障1昨天下午,出租车司机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他经过市北区丹山路时,发现竟有人设置路障,给过路行人和车辆造成不便。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

  “拦路虎”挡住车辆行人

  今天上午,记者从延安路进入广饶路小区,果然看到在进入小区的丹山路上,一根钢管横在路中间,几辆车被挡在了小区的外面,短短10分钟时间,先后有好几辆过路车辆被拦祝

  “路障已经设置很长时间了,许多不明情况的车辆,从小区后面的路行驶到这里,看见前面的路障,不得不寻找别的路1附近网点的业主陈先生说,丹山路两侧有几十家网点房,以前每天进货时,都可以直接从延安路上下来,自从设了路障后,进出车辆都要绕个大圈。

  业主支持物业设路障

  负责广饶路小区的物业公司的李主任告诉记者,该路障设立已经很多年了,而且当时是在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建议下,征求了大部分居民的意见后才设的。小区靠近延安路,以前许多来往的车辆从穿过小区的丹山路上驶过,而且还有车辆在现在设立路障的地方停车。

  广饶路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温主任告诉记者,小区里的车辆来往不断,对居民造成很大的危险,小区内的老人和孩子特别多,没有设立路障之前,有好几位老人和孩子被车辆撞伤,为此业主委员会建议物业设置了路障。居民王大妈告诉记者,她明确支持物业的做法,设上路障后觉得安全多了。

  不少公用道路被“切断”

  记者调查发现,本市一些市政公用道路被小区物业人为“截断”的不在少数。今天下午,记者来到云溪小区内的云溪路见到,在不到100米长的道路两端都设立了路障,将一条完整的道路切断。有的市政公用道路甚至挂上了“仅限本小区居民出入”的牌子,让过往车辆和行人望“牌”兴叹,原路返回。

  公用道路不能设路障

  市政公用局有关人士表示,市政公用道路作为公共设施,没有主管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阻断交通。

  针对一些小区物业的这种做法,市物业办王副主任认为,物业这么做也是出于对居民安全的考虑。同时,他也呼吁有关部门应该重视小区道路交通安全,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保障小区居民的安全。

  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宋处长则表示,如果是小区内的道路,物业经居民同意可以设路障,但作为市政公用道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设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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