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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就餐被盗酒店先行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6:43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10月18日讯(记者焦恭森)刚招聘的服务员偷走顾客钱包后潜逃。店家在警方破案前先行赔偿顾客700元钱。今天下午,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他们支持并鼓励店家这样做。

  10月15日18时30分,市民张先生和女友丁小姐等人,来到热河路上一家酒店吃饭。晚上8时许,丁小姐发现自己放在背包里的钱包不见了,钱包里有1800元现金及身份证等财物
。因这个背包放在包厢里一张小桌上,期间除了服务员外,没有外人进过这个包厢。

  经警方和店方调查得知,失主吃饭期间,先后有两名服务员进入过包厢。其中有当天下午酒店刚招聘来的叫王丽的女服务员,事发后她不知去向,另外一名服务员被排除嫌疑。目前警方已锁定嫌疑人为王丽。

  该酒店彭总经理告诉记者,发生此类事情,按惯例应在警方破案后由窃贼赔偿受害人损失。但事情发生在他们店里,又是服务员偷的,为维护自身的信誉和形象,酒店当晚先行赔偿失主700元。据悉,酒店与张先生签了份协议,等结案后,此事再依法处理。

  据悉,顾客在饭店就餐发生被盗事件后,因小偷短时间很难抓住,顾客索赔成了“无头官司”。今天下午,市工商局消保处严处长对此现象表示,饭店必须提示顾客保管好随身物品。如果店家没有这样做,或经警方认定是内部人员作案,店家就应该先行赔偿或适当赔偿。严处长表示,该店的做法是正确的,他们支持并鼓励店家都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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