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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把握“六个必须”的重要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7:37 红网-湖南日报

  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 唐海潇

  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时期要坚持“六个必须”的原则,即:必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开放。这“六个必须”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是“十一五”时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指导“十一五”时期我国经
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

  深刻领会“六个必须”原则的依据

  “六个必须”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经济社会每发展到一个的新阶段,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新的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办法,以解决新阶段出现的新问题。2003年,中国人均GDP首次达到1000美元,表明我国经济社会站在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音符。这样,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使科学发展观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指针,使“六个必须”原则成为“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就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六个必须”是我国改革开放经验的深刻总结。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并积累了十分深刻丰富的经验。科学发展观和“六个必须”原则既是客观世界发展的必然,也是党的主观能动性的结果,是党的执政能力的体现。也就是说,“六个必须”是党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最根本、最关键、最重要指导原则的最新成果。

  “六个必须”是彻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包含了“六个必须”。“六个必须”从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经济增长方式、自主创新能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谐社会建设、深化改革开放等六个方面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具体阐释。“六个必须”在“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践运用,必须建立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之下。

  准确把握“六个必须”原则的涵义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经济发展的速度质量标准。统计显示,从2001年到2004年,我国GDP增幅分别是7.3%、8.0%、9.1%、9.5%,年均增长8.6%,并且呈现逐年上升态势。但是,各国实践证明,经济的发展必须是速度和质量同在;高速度的背后,一般隐藏着高风险并带来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因而温总理说“经济发展慢了不行,那样就业压力就会更大,财政收入会减少,许多应该办的各项事业缺乏资金。快了也不行,经济生活长期处于紧张阶段,难以为继。”中国经济的发展必须走既快又好的道路,体现在速度上就是“平稳且较快”,避免经济大起大落。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我国是个资源短缺的国家,主要资源人均占有量在全世界的排序都很靠后,我国石油、天然气、铜和铝等重要矿产资源的人均储量分别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8.3%、4.1%、25.5%和9.7%。而随着我国经济强劲增长,资源约束越来越明显。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不仅严重耗费资源,更是危害生态环境,削弱发展的可持续性。科学发展观要求,必须从根本上把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依靠生产要素的科学合理配置、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而实现经济增长的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自主创新能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自主创新能力,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也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的发展,我们已经在科学技术领域初步具备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国际竞争的较强实力。但是,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还缺乏足够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国内不少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在核心技术上经常受制于人,自主创新能力已成为当前影响我国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最大问题。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利益平衡器。我国地区差距十分明显,人均GDP最高地区与最低地区之间的差距在12倍以上。城乡差距也很大,比如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从1985年的1.7倍扩大到2003年的3.2倍,如果把城市居民的隐性福利收入等考虑在内,差距将扩大到6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在农村和西部地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发达地区带动欠发达地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和谐社会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理想状态。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以人为本,根本目的是要实现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相处,不断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我们制定“十一五”规划的一个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处于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实践将会证明: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疏解矛盾,建设和谐社会,是党的执政智慧和执政水平的又一闪亮表现。

  改革开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改革在我国目前正处于攻坚阶段,只有在“十一五”时期深化改革,才有可能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中取得突破性进展,从而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体制保障;我国开放型经济已经到了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应对能力的关键时期,正处在新的转折点上,这要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用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的办法,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

  切实贯彻“六个必须”原则的要求

  要把“六个必须”原则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中。“六个必须”原则是由科学发展观衍生出来的,具有科学性、实践性。是否符合“六个必须”原则的要求,决定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决策是否具有科学性。我们的各级地方政府和各部门,从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决策咨询论证、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到决策的监督与反愧决策效果的评估、决策责任追究,都要贯彻“六个必须”原则的要求。

  要把“六个必须”原则贯彻到经济社会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各级地方政府和各部门应当对照具体工作,把“六个必须”原则在工作中具体化,制定相应的实施制度、实施细则、工作规划,形成遵循和运用“六个必须”原则的习惯思维和制度保障,使我们今后具体相关政策和工作都必须接受“六个必须”原则的指导,在“六个必须”原则规定的方向、主旨、范围内运作。

  要把“六个必须”原则贯彻到各级领导班子的评价标准中。对各级领导班子的评价标准是否科学,直接影响到各地经济社会建设工作。要把“六个必须”原则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要评价标准之一;要用“六个必须”原则,进一步推动党政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局利益观、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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