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当成杀人嫌犯蒙冤11年 如今寻求法律援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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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7:39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江雪) 11年蒙受不白之冤,11年后,终于等到了一纸《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34岁的西安市市民杨智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也不知道谁会为自己这11年遭受的痛苦与伤害“买单”。 “涉嫌杀人”没有足够证据
时光倒退到11年前,杨智当时23岁,在周围人眼中是个不光彩的角色:少年时期就因盗窃被判缓刑,常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是典型的街头“混混”。可能正是因为他的这些经历,当1994年9月,碑林区发生一起杀人案时,杨智成了重要的犯罪嫌疑人。1994年10月30日,他因涉嫌杀人被抓到了碑林分局,从此开始了长达11年的噩梦。 1994年11月5日被送到看守所关押;1996年11月6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2000年12月27日,因为一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杨智杀人,他被同意取保候审,但没有看到任何手续。 终于等到《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2005年9月15日,苦苦期盼的杨智终于等到了一纸《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虽然只是一纸通知书,但对杨智来说,犹如救命的稻草。拿到通知书的瞬间,他抓住公安人员的手连连问:“这是不是说明我现在真正自由了?”他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同一天上午,杨智给母亲打了电话,但他不愿回家,他说这不只是“解除取保候审”的问题,一定要讨到确切的说法再回家。他在自己家门外的人行道上,给母亲跪倒,放声大哭,说:“妈,儿子真的没有犯罪,儿子是清白的!”在让母亲看了《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后,杨智走了。尽管已经七年没有回家了,家里还有病弱的老父亲,有和他决裂的兄姐。 因为是“杀人疑犯”,杨智被所有认识的人排斥,也找不到对象,至今独身,没有工作。如今,租住在西安某城中村的杨智再次走上了奔波之路,他求助于西安市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他需要法律来帮他解决这样的疑问:“在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杀人的情况下,把我关了6年,算不算超期羁押?”“取保候审的期限是一年,为什么直到现在才通知我?”“我的损失公安机关是否该给予国家赔偿?” 一切暂时还没有答案,杨智把希望寄托于法律。 链接:本报关于杨智的报道 2003年7月25日西安新闻版《看守所被关6年无说法》 2003年11月3日法治专刊版《公民的期待:何时告别超期羁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