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检有功 当庭释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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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7:55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冯勇 通讯员 杨巨生)坦检案件线索的在押人员,在案件破获后将得到与破案民警等同的奖励,这在辽宁省监管系统还是首次。 昨日上午,沈阳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在全市监管系统中,统一召开全体在押人员坦检动员会。
动员大会上,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史超承诺:对于能够主动坦白余罪及检举他人犯罪有立功表现的在押人员政法机关将视情节给予从轻、减免处罚。而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在押人员给予的奖金奖励将等同于破案民警的奖励标准。 “揭发多少案件就奖励多少起案件,公安局决不食言。”史超说。 在沈阳市看守所羁押的魏某,积极检举他人杀人犯罪线索,使警方破获了“27中学学生被杀案”,被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被法院从轻处理,当庭释放。 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全市在押人员因坦检有功被从宽从轻处理的典型案件达30余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