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庭20分钟 回家查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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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7:55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王欢)面对被控“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河北来沈打工的刘战军(音)辩称道:“我不满18岁!” 当庭,法官就其年龄问题询问了他的父亲、哥哥,得到的答案竟是:“不知道!” 于是,法官宣布休庭20分钟,立即取来证据———户口簿,结果证实刘战军出生于19
面对指控:被告人称自己未成年 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因收旧家电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 法庭上,当法官念到“刘战军,1984年出生时”,刘战军大声喊道:“我是1987年出生!我还不到18岁!”为了证实自己的年龄,他还要求家人作证。 在法官的准许下,他的哥哥到庭前作证。可半天说不出话来,很长时间后说道:“我记不得弟弟多大了。我家我姐最大,是80年生的,比我弟大四岁,我比我弟大五岁。”他不合逻辑的回答引起了法官的怀疑。 于是,法官问他自己多大时,他竟回答:“我也忘了自己多大了。” 面对同样的询问,刘战军的父亲也回答:“我也不知道他多大。” 对此,法官宣布休庭20分钟,请刘战军的亲人回家去取证据———户口簿。结果根据户口簿上证实,刘战军出生于1986年3月,已年满19岁。 “我没异议了……”刘战军低着头,小声回答。 当庭辩护:“我不是故意杀人,是防卫”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9月10日上午9时许,刘战军在大东区洮昌小区附近收旧家电时,遇到了准备卖旧家电的被害人冯某(卒年24岁)。随后,刘来到冯家欲收购电脑、电视机时,二人发生了厮打。冯某用自己家的刀将刘战军刺伤,而冯某则身中11刀,被刘战军刺死。 面对指控,刘战军辩护称:“我不是故意杀人,是防卫。我抬电视的时候,是他先用刀刺我后背的。” 法官:那你呢? 刘战军:我……我就求他啊,我甚至还说,把自己兜里钱都给你,你别杀我! 此时,被害人冯某的母亲当庭哭述:“我那儿子才24岁啊,全身被扎了十多个眼儿,全是血啊……” 法官:冯某的刀伤,是你刺的不? 刘战军:他要杀我啊,我求他啊,可他还扎我啊…… 法官:你有没有拿刀扎他? 刘战军:我不抢刀他就扎死我了……我……我不知道是不是碰到了他。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