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考核 70分及格(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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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7:55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按照沈阳市供热办下发的《2005~2006年度供热区域管理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考核中低于70分(不包括70分),将被判为不合格。 为保障今冬供热,沈阳制定了供热锅炉房、换热站设立公开电话等一系列政策,暖气不热,市民可以随时拨打所在锅炉房(换热站)的公开电话,如无人接听,市民所在区的供热主管部门将受到扣分处罚。 供热工作要考核六次 适用《办法》的供热区域包括沈阳市9个区政府和浑南新区管委会。全采暖期考核六次,考核分数为百分制,69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据了解,从10月份起,沈阳市供热办每月对各区的供热工作考核一次。 本次考核的内容分为“供热准备工作(总分40分)”和“供热运行管理工作(总分60分)”两大部分。90分以上单位为优秀,70至8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情节严重取消供热资格 沈阳市供热办主任傅卓林表示,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将给予警告、全行业通报、经济处罚等,严重者取消供热资格。 记者从沈河区供热办了解到,为了保证供热质量,沈河区率先细化了供热区域化管理,分区分片设置办事处;还与供热企业签订了供热责任状。 供热考核设立4条“高压线” 今年供热考核,专门设立了4条“高压线”,如果触及其中任何一条,供热区域管理的“评先”资格就会被取消。这4条“高压线”分别为:没有按期完成拆除联片任务;新、改扩建热源项目在采暖期前没有达到运行要求、热源开栓率100%;筹集的相应应急资金和储备救济煤未达到相应指标;因供热问题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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