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贴心提个醒 企业少花冤枉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8:45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照前提醒》、《照后提示》和《服务指南》成为经营好帮手 本报讯(陈泥 曾庆光)还未经过名称核准,就做好了店面招牌;随便租用居民楼下的店面,就开起了餐馆;没有通过前置审批,就做起了食品加工厂……由于对法律法规不了解,白白投入了冤枉钱,却无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比比皆是。但这样的情况今后将越来越少。为确保辖区内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合法主体准入资格,减少投资风险,思明区工商局
据了解,此次工商部门印制的《照前提醒》主要包含了企业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登记前置审批、注册资本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并对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做了提醒。同时,对于港澳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以及下岗职工再就业、城镇退伍军人、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等也做了介绍。 “近年来,为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国家和地方都不断有新法规出台,但不少企业经营者对此并不了解。”思明区工商局注册科的郑科长告诉记者。比如根据不久前市政府出台“新设立商业营业场所、办公场所不得设在住宅内部”的规定,经营者在承租办公场所时,应该先看看房屋产权证上的用途是否为住宅,若为住宅,则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但不少经营者就因为不懂法规吃了“哑巴亏”。还有些企业起名字时随随便便,导致与其他企业重名而耽误了注册,《照前提醒》也特别指出,经营者可以通过手机短信、语音查询以及网上工商等渠道,进行名称查询或名称预核准登记,避免出现类似差错并带来损失。 除《照前提醒》之外,思明区工商局此次还一并印制了《照后提示》,告知经营者,在领到营业执照后,需要马上做的事情是什么,哪些经营行为将有可能触犯法律法规。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把《照前提醒》和《照后提示》连同以前的《服务指南》一起,在区工商局注册大厅内分发,同时将通过工商所,发放给需要咨询相关信息的群众。(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