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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8:45 海峡网-厦门日报

  听证现场

  来自全市各行各业的27名听证会代表,对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理由、时机、标准及征收的费用如何监管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为什么征收垃圾处理费?

  作为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申请人,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许联顺在陈述征收理由时表示,我市生活垃圾所面临的问题是,一方面是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收运及处理的负担日益加重;另一方面是财政的投入无法满足垃圾处理水平提高的需要。

  全市日均产生的垃圾量今年已突破了1600吨,年均增长率达12%,远远超过全国垃圾量年均8%的增长率。到目前为止,设计容量只有210万方的东孚填埋场已经填埋了近300万方,目前还只能在该填埋场上继续往上超负荷填埋,填埋高度已达到了90多米。始建于1995年的后坑垃圾压缩中转站10年来也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而当前正在规划或建设中的后坑垃圾分拣中心及焚烧厂、东部固废处理中心所需投入更高达20亿元。

  现有对垃圾处理的投入(2002年至2004年三年财政投入分别为1.3亿元、1.57亿元、1.61亿元)只能维持现有混合收集、卫生填埋的一般垃圾处理水平。另外,征收垃圾处理费也体现了当前国际通行的“污染者负担”的环保惯例。

  市商业联合会代表陈珠煌认为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理由不充分。他认为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垃圾处理应该由政府税收来负担,如果政府觉得力不从心的话,就应该削减其他方面的开支来满足这项公共需要。而且垃圾总量的增加是由于人口增加引起的,相反,每个家庭的垃圾量是减少的,要他们来增加开支显然理由不充分。

  从听证会全场来看,征收的理由还是得到与会多数代表的认同。

  为什么选在明年征收?

  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各地市必须在2005年年底之前开征垃圾处理费。从我市准备情况来看,垃圾处理费预计将从明年1月开始征收。

  部分听证代表认为当前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时机不太成熟。他们认为,今年以来,居民用水、用气(瓶装液化气)价格提高了,小孩上幼儿园的费用也大幅增加。虽然从单个项目看,增加的费用都不太多,但是所有项目加起来,也不是小数目,对一般家庭影响尤其明显。

  征收标准如何制定?

  根据征收方案的征收标准,每户家庭将比原来增加支出3元,商业垃圾按每吨80元计。

  市环卫处有关人士向市民解释了此次征收增加幅度标准定在3元的原因。据悉,省物价局此前给厦门批复的增幅标准就是3元,而根据环卫部门的测算,3元的幅度应该是大部分家庭都可以承受的。此外,在我市现行较低水平垃圾处理方式中,3元只占处理成本(不包括收集)的47%,如果提高处理技术,这个比例还将进一步降低。

  虽然大部分代表对于3元的增加幅度表示认同,但也有部分代表认为增幅还是太高了些,要根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情况,循序渐进地调整垃圾处理费开支,还应该取消与垃圾处理费相关的其他收费项目。

  本报记者 卢维伟 洪钧 实习生 陈志真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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