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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费10元/月高吗?(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8:45 海峡网-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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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明年1月征收,每户家庭每月将增支3元,商业垃圾每吨收80元

  ■27名代表昨参加听证会,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倾听市民意见建议

  

垃圾处理费10元/月高吗?(图)

  超负荷运转的东孚填埋场里的“垃圾山”每天还在往上“长”。(陈立新 摄)

  本报讯 (记者 卢维伟 洪钧 实习生 陈志真)昨日上午,市物价局就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问题开了听证会。如果不出意外,从2006年1月开始,每户家庭将增加支出3元/月,用于生活垃圾的处理,而暂住人口及机关、企业单位等也将为自己每天产生的垃圾额外支付费用。统一征收后的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分别用于社区卫生保洁、垃圾运输与处理。

  在3小时的听证时间里,参加听证的27位代表对市环卫处处长许联顺所陈述的收费依据、理由及收费标准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意见和建议,从不同的角度就垃圾处理费的开征及收费标准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了论证。

  听证会上,大部分代表认为我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设施设备、技术水平和经费投入越来越不能满足其日益增长的需要,现有的财政投入将无法满足今后我市垃圾处理水平提高的需要,需要民众共同承担一定的垃圾处理费用,以共同维护和提高城市生活环境质量。与此同时,多数代表认为,方案需要进一步完善,需要规范收费行为,使之更符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要充分考虑市民的可承受能力,充分照顾弱势群体。市物价局表示,最终的收费标准将综合各方意见予以确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据了解,截至2004年底,全国有201个城市实行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我市周边城市福州、莆田、泉州及漳州也已征收该项费用。

  提醒:市民可通过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市物价局反映对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意见与建议。来信请寄:厦门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邮编:361002(联系电话:5140486,网址www.xmwj.com)

  链接:接受听证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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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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