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打麻将被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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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8:54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我们在一起打麻将‘小玩玩’,还算是赌博罪啊”昨日一早,家住南湖的张先生和3位邻居来到江苏容大律师事务所,一脸疲惫的4人自称刚从公安局“放出来”。 张先生说,2004年他从厂里内退回家,由于没什么事,常与邻居何某等人一起在家打麻将。4人打麻将不分昼夜,时间一长,邻居们开始有意见。为此,邻居们经常与他们发生争执。10月15时晚,因邻居举报,张先生等人再次被抓,虽然第二天公安机关再次将他们放了
江苏容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敏律师了解情况后认为,根据我国《刑法》第303条的规定,成立赌博罪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一是聚众赌博,二是开设赌场,三是以赌博为业,即将赌博作为职业或腐化生活来源。张先生等人的行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况,目的不在于营利而在于一时娱乐,不成立赌博罪。但是,公民在娱乐时应注意不打扰他人的工作和学习。 作者:陆辉 冒群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