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复员军人失踪 儿子状告民政局一审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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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9:07 检察日报 | |||||||||
本报讯(景永利 秦华) 一位经历过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的八旬老军人不幸失踪,其子将县民政局告上法庭,10月17日,河南省获嘉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赵平安的诉讼请求。 原告赵平安诉称,其父赵某今年80岁,是一位参加过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的老复员军人,精神上有些毛玻1995年,获嘉县民政局找他父亲去新乡荣康医院看病,其
被告获嘉县民政局对原告主张的曾接送其父亲看病的事实予以否认,称民政局没有给原告父亲看病的法定义务,并认为此案不属行政诉讼案件,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获嘉县民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只具有发放抚恤金,审查批准是否够休养住院的权力,而没有接送病员到康复医院治疗的法定职责,且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其父亲的失踪与被告的职务行为存在着任何直接关系,故对原告这一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