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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栖霞六合等地一些爆竹经营户质疑收费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9:46 龙虎网

  【龙虎网讯】连日来,江宁、栖霞、六合等地一些烟花爆竹经营户向快报反映,最近当地供销部门向他们收一笔安全评估费用,每户要交400元至550元不等。经营户认为,此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有不合理和不合法之嫌。

  经营户:质疑安全评估费

  

  在江宁区经营一家小超市的李师傅说,9月13日,江宁区供销商厦日杂公司向200多家分销户每家代收了400元评估费,并开出了收据,收据上盖的是江宁区烟花爆炸行业协会的章,而收费的是江宁区供销商厦日杂公司,“我们也不明白我们的钱到底交到了哪里。以前烟花爆竹经营是公安部门管理的,根本没有安全评估这一项费用,现在突然增加了这400块的安全评估费用,我们都是小本生意,这样收费我们不能接受。”

  在栖霞区经营烟花爆竹的吴女士则告诉记者,“每年经营许可证都要年审,原来公安部门管理,每年交400元的年审费。可今年安全生产监督局让我们搞安全评估,通不过评估就不发证,一项安全评估费就要550元。”

  行业协会:我们只是代收

  

  向江宁200多家分销户代收费的部门是江宁区供销商厦日杂公司,该公司万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是受江宁区烟花爆炸行业协会委托,替南京吉昌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收取安全评估费。

  记者咨询了江宁区烟花爆炸行业协会,协会一姓谢的负责人介绍,在去年这项安全评估工作是由公安部门完成的,现在此项工作由安监部门负责完成,但经营户很多,只靠安监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借助社会一些服务企业的力量。省安全生产管理协会于4月30日发文,明确每户安全生产评估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为500元-1000元。

  对于收据由协会盖章,这位姓谢的负责人承认有些不妥,但他表示,“我们协会只是为安全评估公司预收费用,待经营户安全评估合格后,发给经营户正式发票,然后再核发经营许可证,如果不合格,会把费用退还不许经营。协会在这个过程中仅仅起到帮忙、服务的作用。”

  物价部门:中介收费是可以的

  一位从事物价收费管理的专家告诉记者,这项收费有一定的强制性,因为安监部门表示如不能通过安全评估就不发给经营许可证,从这一点上说该项收费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特点,而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由省级或省级以上财政、物价部门审核。

  省物价局农价处有关人士表示,中介机构参与安全生产评估,并进行收费是可以的。对于这项工作该怎么收费、收多少,物价部门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下一步会让各市物价部门与各市安监部门协调,尽快出台安全评估收费标准。

  安监部门:不必向物价部门备案

  

  栖霞安监局一位姓袁的负责人表示,今年向经营户收取的安全评估费是由专门的评估公司收取的,安监部门是不收费的,收费依据也是省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的文件。

  那么,安全评估的此项收费是否要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发文的省安全生产管理协会有无权力制定行业收费指导价格?省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规划科技处一位姓顾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按规定,“安全评价机构从事安全评价工作的收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者指导性标准收费。”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目前没有安全评价收费的标准,所以省里组织了有关专家制定了行业指导价格。而且根据国家关于中介机构收费的有关规定,安全评估收费是由安全评估机构收取的,不是安监部门收取的,安监部门没有必要向物价部门审核备案。

  律师:收费应取得核准

  

  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李金红律师告诉记者,安全评估机构从事安全评价工作,应该收取一定的费用,省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可以制定该项指导价格,但这个收费标准应该取得物价部门的核准,安监部门称不必向物价部门备案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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