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记者三赴高青调查拆迁楼 违规建筑又合法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0:22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高青10月18日讯(记者 王永端 实习生 王莉莉)高青县瓜果菜中心批发市场在租赁的土地上自行开发房产出租、销售,最近几天,高青县要拆除这些房子,而拆迁办公室不予赔偿引发纠纷,至今仍没有结果(本报10月15日A16版报道)。

  所拆除的房产是否属“合法房产”,成为拆迁办公室和商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两家争论的焦点。10月17日、18日,记者对这栋楼房的“合法性”进行了进一步调查。

  违规建筑变合法建筑

  17日、18日早上,毛健等多名租赁和购买房子的商户来到高青县瓜果菜中心批发市常“我们担心房子被拆除,这几天就一直在这里守护着。”毛健说。一名购买房子的商户告诉记者,按照书面通知和瓜果菜中心批发市场的口头通知,事实上,10月16日房子已到了拆除的期限,但直到18日,楼房仍没有拆除。

  瓜果菜中心批发市场办公室袁善德主任说,当初,该市场是根据县政府的总体规划成立的,市场用地是县政府立项后租赁的田镇镇民主街的土地,土地租赁期为30年。市场成立不久,交由县商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管理。

  2002年,商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根据市场的需要,在市场的北端建起了新的商住2层楼,共1600余平方米,王荣凯等8家商户将房子的经营和居住权买断了30年。

  对于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此前提到的房子系“违规建筑”一说,袁善德说,建楼是经高青县建委批准并颁发了建筑许可证的。由于市场系租赁土地,而且有建筑许可证,他“不认为楼房建筑违法”。

  今天上午,商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主任孙明昌也表示,楼房建设是经建委批准的,因涉及到拆迁赔偿事宜,建筑许可证等手续已被拆迁办公室带走。高青县建委规划处李副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只要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说明该房产就是合法的。

  今天在工程拆迁办公室,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孙本欣首次否认了此前所说的楼房系“违规建筑”一说。

  拆迁难,赔偿更难

  据了解,黄河公园的建设规划出台后,建筑拆除行为全权由拆迁办公室来完成。而对于存有严重分歧和争议的市场1600余平方米楼房,相关人员透露,“这是块硬骨头”,当前拆迁办公室已将这个拆迁“任务”交给了商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自行处理”。

  该人士分析说,拆迁办的“自行处理”有两层意思:一是让商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去拆房子,这样可避免拆迁办与当事人的直接冲突;二是拆迁办想以此摆脱赔偿的责任。

  商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很为难,不愿意看到这个结果”,因为拆除并不是他们制定的,他们不能赔偿。

  (A13)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