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8旬老太领到“剖宫产”收费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0:39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10月19日电(佘晖)西安市长安区一80岁老太太在医院看完病后,竟领到了一张写有“剖宫产接生”、“新生儿复苏”等字样的收费清单。荒唐事发生后,院方称,此事因工作人员统计收费时输入出错所致,愿将多收费用退还患者。而患者家属称,院方除退还不当收费外,还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给患者多收费用同等金额的补偿。 患者家属王先生称,母亲患有脑梗,10月2日住进长安区医院接受治疗,出院时他们发
医院财务科袁科长说,出现这样的清单,是因为院方用住院号记账,老太太的住院号后三位是“676”,而当时妇产科一患者的住院号后三位是“767”,工作人员在电脑上输入时出错,才多收了这笔费用。他们先后两次向患者家属提出退还多余收费,但对方并不接受。患者家属称,医院荒唐的清单给他们造成了一定的伤害,院方仅称给他们退款,几天来,也不见相关工作人员道歉,他们要求院方能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多收费用同等金额的经济处罚,作为对患者家属的补偿.但院方却拒绝处罚。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3·15维权中心主任柴千里称,患者和医院在清单出错后产生异议,患者要求同等金额补偿,目前,法律对此还没有明确规定。这种纠纷,若医院存在过失,对患者一方进行适当补偿也是应当的,补偿数额双方可以协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