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医院和诊所药剂仍有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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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1:59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民营医疗机构推进《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范》进展比较缓慢。据徐汇、静安食药监分局不完全统计,在268家民办医院(诊所)中,开展药品质量规范管理的只有64.6%。昨天,从市推进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范化工作交流会上传出消息,全市三级医院,包括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已开展药品质量规范管理的达100%,基本符合要求的占91.5%,但民营医院仍是推进的难点。
由于医疗机构管理的药品占社会流通药品数量的80%,医院是推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化的重点。为贯彻《药品管理法》,市食药监局与市卫生局联合制定发布《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范》,对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从设施与设备、进货与验收、储存与保管、处方调配和配制制剂管理、制度与管理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 据最新统计,除三级医院外,全市二级医院已开展管理规范的有93.7%,基本符合要求的占98.5%;一级医院已开展管理规范的占98.8%,基本符合要求的占96.7%。药品质量管理意识明显增强,绝大多数医疗机构硬件建设有明显改善。但目前还存在一些困难,如部分医疗机构,主要是农村卫生院中非药学技术人员从事药剂工作的现象仍然存在,另外还存在“检查时紧一阵,检查后松一阵”的现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