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王洛宾音乐作品著作权再起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3:4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10月19日消息(记者彭玉冰通讯员石必胜)日前,王洛宾的继承人王海成(男,53岁,汉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以其的著作权财产权受到侵害为由,将被告新疆电子音像出版社和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支付报酬15万元,赔偿损失12万元。

  原告王海成诉称,原告系王洛宾继承人,继承了《青春舞曲》、《掀起你的盖头来
》和《在那遥远的地方》等9首歌曲著作权财产权。2005年9月,原告发现被告新疆电子音像出版社出版的《新疆姑娘》、《新疆之恋》和《古丽》3张光盘中收录了原告享有著作权财产权的上述9首歌曲。据原告调查,这些光盘系被告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复制。原告认为,二被告制作、复制和发行光盘的行为均未经过原告授权,亦未向原告支付报酬,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财产权,故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