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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后抢劫小偷 被害人反成被告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8:5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10月19日消息(记者赵飞 通讯员李杰)被小偷盗走钱包后,被害人不是采取报警的方式让警方抓获小偷挽回自己的损失,而是自行揪住小偷对其进行抢劫。结果两位不懂法的被害人变成了被告人,二人也因此被判刑。

  被告人刘某和张某是河南省新郑市某技校学生。2005年8月19日上午,刘某乘坐中巴车从郑州返回新郑时,被车上的黄某偷走人民币220元。次日,刘打听到黄系本校电子系的
学生,便联系好友张某,在一个网吧中二人找到了黄某。刘、张二人便对黄进行殴打,并问黄该如何处理,黄只好说用3000元钱私了此事,随后黄从同学处借来3000元钱。二人收取3000元钱后将黄某身上的一台夏新A6手机抢走(价值人民币648元人民币)。

  2005年10月19日,经河南省新郑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张某有期徒刑九年、三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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