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交警张小平死亡一案近日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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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6:17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郭红文 李震平)一辆急速行驶的拉土车行驶中将正在处理车祸事故的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六大队民警张小平撞伤,致使其身亡。10月19日记者获悉,莲湖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司机黄胜华有期徒刑3年。 2004年5月7日晚11时许,黄胜华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黄某在驾驶一辆“殴曼”大货车在西安市拉运土方时,发现该车刹车出现故障,但未及时停运维修,继续拉运
经交警部门认定,黄胜华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黄胜华违反道路交通法规,驾驶故障车辆超载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三伤的结果,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