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获改判31名老干部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8:27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王相梁 魏福全 贾蓓蓓)市检察院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狠抓办案质量。日前,该院提出抗诉的一起31人集体申诉案件,经南岗区人民法院再审,已成功获得改判。

  1993年3月17日,姜某以深圳瑞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甲方,以下简称瑞达)的名义,与北京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以张庆海为代表的31名离退休老干部(乙方
)签订了《木材经营投资协议书》,约定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33.2万元,到年终甲方向乙方一次返还本利共计49.8万元。协议签订后,姜某仅于1994年返还10万元,后经多次催要,姜某与31名申诉人商定尚欠23.84万元,并分别以其个人名义和哈尔滨三泰汽车新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泰)名义多次签订还款协议,但均未履行,张庆海等31人诉至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姜某以三泰名义与张庆海等人签订还款协议时,其并未与瑞达及张庆海等人先行达成债务转移协议,因此张庆海等人直接起诉姜某、三泰公司返还投资款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张庆海等人的诉讼请求。

  败诉的老干部们将申诉材料邮寄给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此案中,检察院办案人赴北京调查取证,挨家走访申诉人,搜集相关材料。31名老干部十分感动,表示放弃来哈到省委、省政府上访的想法,等候检察机关的最终处理结果。

  经查,瑞达公司已于2000年3月因未参加工商年检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而三泰公司实质上系姜某一人投资开办,故应认定姜某及三泰公司承担该笔债务。

  该案提请到市检察院抗诉后,办案人针对纷繁复杂的案情,认真剖析,制作了长达7页的说理式民事抗诉书,装订卷宗60余本,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市法院裁定南岗区法院再审,经南岗区法院再审,依法判决由姜某投资的三泰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