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还了钱还想要回来法院驳回无理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2:18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0月20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陈宜森 杨春东)一男子偿还了2000元欠款后,心生悔意,竟然告到法院要求将其追回。近日,该男子如此要求被法院驳回。

  高某和张某是战友,平时关系不错。2001年8月,高某因贩棉花向张某借款1万元,借条中称两个月还清。同年10月,高某偿还了8000元,并口头约定剩余的2000元两个月还清。此后,高某没有还钱,张某也没有问起。2004年9月,高某将2000元偿还。今年2月,两人
因琐事产生矛盾,高某对张某产生反感。听说借贷关系的诉讼时效是2年,高某遂向法庭起诉要追回“多”还的2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高某偿还的2000元已超过诉讼时效,但双方借贷关系事实存在,且是高某自愿履行义务,可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遂判决驳回高某的诉讼请求,并承担诉讼费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