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交通事故帮助热线开通一周年 一年接5000多电话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2:3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孙金凤)本报交通事故帮助热线63330276已开通一周年,一年来共接听读者咨询电话约5000多个。 昨天,接听热线的孙勇和吴子君两位律师向记者表示,咨询者普遍存在的三大认识误区:
一是事故责任认定就是事故赔偿责任。孙勇律师说,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出现事故时,超出保险额度以外的赔偿金额,即使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事故责任,但在赔偿时也要按最低的赔偿标准给予非机动车一方赔偿。 二是只要出现交通事故,就可以索要精神抚慰金。吴子君律师介绍,只有经过司法部门的鉴定,达到伤残等级后,才可以向法院申请精神抚慰金。 三是没有伤人的事故就随意私了,没有保存证据的意识。孙勇律师表示,有的受害者在被撞之后再找肇事司机时(有的不承认)有的根本找不到,只能自己吃哑巴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