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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上坟失火烧林1396亩 法院判他种树519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5:13 都市快报

  案由:

  72岁的三门县横渡镇快岙村人高贤友,今年清明节在麦鼓柳山上坟烧纸时引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396亩,烧毁森林1207亩,失火后,老人主动到镇政府投案自首。

  昨天,三门县人民法院判处高贤友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此外,法院还判他在今
冬明春完成植树造林519亩,并在缓刑期的3年里每年投入一定时间用于林业生产或森林资源管护。

  “这是台州地区首起复绿责任案件。”三门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叶维景说,之所以这么判,是考虑老人家境贫寒,10多万元的复绿赔偿损失费根本执行不了,不如让老人自己投入义工植树造林,这样既减少国家损失,也减轻当事人负担,同时,也让当事人在劳动中接受教训。

  据了解,三门县人民法院与三门林特局近期还决定,今后对构成犯罪、缓期执行的火灾肇事者,将在宣判时责令其限期更新造林。

  说法:

  浙江五星国泰律师事务所朱雄安律师认为,这个案子在法律界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在对社会公众利益受损的救济方面,给以后的司法实践提供了广阔空间。

  高贤友老人通过植树造林,真正使国家受损利益得到填补,又考虑到被告人的实际经济赔偿难以完全弥补,不失为一个既人性化又有可操作性的公正判决,对于推进刑罚人性化、情理化起到了不容低估的作用。

  链接:

  类似的判例,慈溪也曾有过:去年2月,慈溪人陈某为烧锅炉省钱,盗伐了三北镇政府防护林计4.3287立方米的121株光皮树。慈溪市检察院在浙江省首次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在对该被告人处以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及罚金1000元的同时,责令其于2004年7月5日前在毁林地段种植女贞树170株,并义务看护3年,保证90%以上的成活率。

  据了解,这是浙江省首次启动公诉机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初想到在此案中启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是慈溪市检察院的检察官胡建龙和张吉庭。张吉庭说,这样的理念和香港歌星谢霆锋因妨碍司法公正罪被判做240小时社工相类似。他说,其实在不少国家,量刑时已十分注重对国家利益、公益财产的保护,一些犯有破坏公物罪的罪犯往往在服刑的同时还被要求将公共物品恢复原状。宁波市检察院也有意将慈溪的这一做法在宁波全市推广。(记者陈文龙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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