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尸体用上消防云梯(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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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5:32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云梯抬下尸体■记者萧石逸摄晨报讯(记者杨芳)帮9楼邻居拆花栏,不慎坠到4楼阳台上,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尸体却无法从4楼人家运出,因为“不吉利”。 最后,只好请来消防官兵,动用42米的云梯车将尸体抬下。
帮邻居拆花栏不慎坠楼 昨天9时,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街一居民楼楼下,百名市民都注视着9楼一个破损的窗户和4楼的大阳台。 围观的一位居民说,出事的邻居姓董,这天早晨为了帮助9楼邻居拆窗外的花栏才坠到4楼大阳台上的。 此时,120的急救人员通过4楼的一户居民家,来到大阳台上对44岁的董先生抢救,10分钟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请消防动云梯抬出尸体 11时许,消防队员赶到现场,围观群众心起疑惑,一名消防官兵向领导汇报情况才澄清了大家的疑问:“4楼这家不同意将尸体从他家运出,说是不吉利。” 原来,是董先生家人在与4楼住户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拨打119求救。“换谁家也反感啊1一名中年男子感叹道。 随后,两名消防队员和殡葬车上的工作人员踏上42米的云梯缓缓升空,将董先生的尸体抬下楼。 据了解,因西顺城将建成景观街,社区通知附近居民对自家窗外的半截花栏进行拆除。志新社区的袁主任表示,当初已嘱咐居民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自行采取措施,会得到50元钱的赔偿。如果由街道强行拆除,这50块钱就不会给了。 沈阳文史馆研究员齐守成对此发表了个人观点:“不让别人的尸体从自家抬出的做法并不是封建迷信,人们只是感觉不吉利,特别是像这样的非正常死亡。所以,请来消防官兵帮忙,也是完全可以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