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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洗浴中心经理组织卖淫获利数百万被判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5:32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葫芦岛讯(记者 陈军)仅被公安机关收缴的赃款就有66万余元,另有一辆用“提成款”购买的雪铁龙轿车。

  从2001年到2004年末,葫芦岛市一高档酒店洗浴中心的经理郭某大搞“特殊服务”,从“小姐”身上获利数百万元。

  日前,葫芦岛市中院以组织卖淫罪等判处郭某有期徒刑13年。

  据葫芦岛市中院的判决和葫芦岛市检察院的指控,郭某名叫郭忠山,42岁,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曾因偷窃被判刑。

  1999年,郭忠山来到葫芦岛市,先后承包了一大酒店的洗浴中心等部门,组织最多时曾达到20人的妇女卖淫。

  郭忠山手下的“小姐”为客人服务,每次收“服务费”在500元至1000元不等。郭忠山从这些“小姐”的“服务费”中提成40%。几年来,郭忠山从“小姐”身上获利达到数百万元,仅被公安机关收缴的赃款就有66万余元,另有一辆用“提成款”购买的

雪铁龙轿车。

  2004年12月24日,葫芦岛市公安局对该大酒店内涉嫌卖淫的场所进行突袭,当场抓获5名卖淫女。查获的领班用来计算“提成费”的记录显示:两个月时间内,“小姐”的收费总额为20多万元。

  日前,葫芦岛市中院以组织卖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决定对郭忠山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

  目前,省高法正在对此案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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