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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高扬言自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8:59 解放日报

  本报讯(忻文轲)近日本市发生多起以攀高方式扬言自杀的事件,扰乱了正常的公共秩序。警方已依法对相关当事人作出治安处罚。

  10月17日13时许,重庆来沪男子王某因与某建筑工地老板发生纠纷,爬上工地塔吊扬言自杀,造成数十人围观。经民警和王某家属劝说,王某从塔吊上下来。现王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治安处罚。

  10月19日14时42分,静安公安分局交通民警在执勤中发现,一名男子爬上南京路、成都路口的南北高架并坐在隔音板外的护栏上扬言自杀,造成百余名过路群众围观,影响了周边交通。警方当即开展救援工作。15时许,消防官兵爬上高架将其救下。据了解,该男子姓唐,四川人,自称因自己所写的文艺作品找不到媒体发表,想通过扬言自杀的方式引起重视。唐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治安拘留。

  警方重申,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以攀高方式扬言自杀、扰乱公共秩序者,都将被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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