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给汕头市民一个承诺——明年底解决商品房确权遗留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0:53 大华网-汕头日报

  核心提示

  据调查统计,中心城区存在确权遗留问题的商品房共3万套左右。目前,仍未解决的商品房遗留问题楼盘共135幢8459套,基本属于情况比较复杂的所谓的“骨头”楼盘。市政府于2003年1月7日下发的《关于汕头市市区违法建设商品房、私建合建房处理若干规定》,是解决市区商品房确权发证遗留问题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其执行期限至2004年12月31日,实
施这一民心工程,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但由于市规划、国土和房产管理机构调整而延误一定时间,目前市区仍有8000多套商品房确权发证遗留问题未解决,为此,将《若干规定》执行期限延期至2006年12月31日止,更好地解决商品房确权发证遗留问题。

  随着解决商品房确权发证遗留问题工作的不断深入,遗留问题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一是相对较容易解决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剩下的都是一些涉及遗留问题较为复杂、处理难度更大的楼盘;二是目前发证工作中碰到的难题按现行的规定和程序是无法解决的,需要有关部门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协作、配合,协调解决。为维护房地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解决多年来遗留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我市对进一步加快处理商品房确权发证遗留问题提出意见。

  《若干规定》执行期限延至明年末

  市政府于2003年1月7日下发的《关于汕头市市区违法建设商品房、私建合建房处理若干规定》,是解决市区商品房确权发证遗留问题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其执行期限至2004年12月31日,但由于市规划、国土和房产管理机构调整而延误一定时间,目前市区仍有8000多套商品房确权发证遗留问题未解决,为此,将《若干规定》执行期限延期至2006年12月31日止。同时,考虑到《若干规定》处理的遗留问题并非针对单独的商品房、私建合建房,因此,违法建设的整体建筑存在着的部分分属1999年6月11日前已销售或转让的商品房、私建合建房,整体建筑中的所有商品房和私建合建房的处理均可适用《若干规定》。

  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承接办理

  意见规定,已下发的市区商品房确权发证遗留问题有关文件涉及的职能部门分工问题,涉及由原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国土房产局)负责办理的事项,原则上按各自职责对应分别由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房产管理局承接办理,具体工作涉及职能交叉时,由市区处理商品房确权发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关于工程竣工验收问题,2000年10月1日前开工的工程项目,如质量监督部门在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已经履行了监督职能,且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证明,替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及欠缺资料(含图件),作为产权登记管理部门确权发证的依据,产权登记管理部门按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提供的房地产实测现状予以确权发证。关于消防验收问题,对未能通过消防验收而影响确权发证的,按以下程序办理:补办消防审核、验收或整改、复查手续时,工程无法按现行规范达标,但建筑物基本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公安消防机构给予补办相关手续;不具备补办消防审核、验收或整改、复查条件的,但符合有关防火要求的,向公安消防机构补办消防审核、验收手续;尚未完善管道煤气设施,且含有高层建筑的小区,将高层建筑部门的消防验收暂予搁置,公安消防机构就多层部分先行审核验收,审核验收合格的,可以进行综合验收,产权登记管理部门给予确权发证。

  “五无”工程进行质量鉴定

  意见增加了对“五无”工程进行质量鉴定,由汕头市房屋鉴定所的鉴定作为判别房屋质量现状的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凭市房屋鉴定所的鉴定书出具《违规商品房处理备案书》,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凭《违规商品房处理备案书》办理确权发证手续。市房屋鉴定所应依法进行“五无”工程(2001年6月1日前已竣工的历史遗留工程)的质量鉴定,房屋鉴定所出具的鉴定结论应明确,并对鉴定结果负责。意见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吊销营业执照、拖欠地价款及税费等原因影响确权发证问题的处理方法作出规定。对“城中村”范围以外的遗留问题项目放宽规划控制指标,实事求实的予以解决。

  策划:苏伟钿

  撰稿:本报记者彭涛、林奕群、魏盼生 实习生方思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