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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的交易证据是否伪造让警方的笔迹鉴定“说话”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1:42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

  农安县哈拉海镇的齐迎春女士,一年前在松原市江南繁荣街买了一处房子,今年6月,她的房屋产权证不慎丢失,她在报纸上刊登了遗失声明,又到松原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补办了房屋产权证。可是,就在她拿到补办房证的一个多月后,却接到了松原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通知,她的房子已经卖给一个叫“张国琴”的人了。10月12日,房产部门将“张国琴”的
房产证在《松原日报》上公告注销作废,但齐女士目前还没有拿回房子。

  本报松原讯(记者 刘长宇) 19日,张国琴和其丈夫找到记者,表示他们有话要说。

  夫妻俩说,4年前,他们在松原市前郭县深井子镇十家户村认识了一个叫齐迎春的人。2003年,齐迎春向他们借了7万元钱要在松原市买房子,并承诺会尽快还上。齐迎春买了该处房子后,由于无法还钱,就把该房作价6万元、屋内电器作价1万元抵债给他们,算是还上了借款。

  张国琴夫妇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上面有“齐迎春”和张国琴的署名,双方以6万元交易了该房,时间是2003年6月16日,还有一张6万元的房款收据,时间是2003年6月17日,也有“齐迎春”的署名。

  张国琴称,2004年8月3日,齐迎春办下该房的房产证,得知消息后她找齐迎春想办理过户手续,并从其手中拿到了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但此后一直没有见到齐迎春,只好在今年8月16日去松原市公证处做了公证。她准备好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房款收据、齐迎春的房产证以及别人对双方交易房子的见证,公证处就做了公证。张国琴称,她没有想到齐迎春竟将已经过户的房产证挂失,又补办了房产证,导致现在一房两证的局面,她认为齐迎春想赖账,白占这房子。

  得知张国琴夫妇的说法,齐迎春称,自己从来不认识张国琴这个人,也没有将该房交易给任何人,更没有和张国琴签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是自己丢失的,而他们的房屋买卖合同和房款收据肯定是伪造的。她认为,公证处不该在自己未出面的情况下,就给张国琴做了公证,而松原市房地产管理处也不应该在自己刚补办房产证后,就将房产证过户到张国琴名下。

  齐迎春认为,松原市房地产管理处在10月12日的《松原日报》上,将张国琴的房产证公告注销作废,就证明该房子还是属于自己的。而张国琴则称,房地产管理处事先已经通知了她,将她的房产证公告注销,是为使公安机关更方便调查此案,如果证实她是合法房主还会将该房产证恢复效力,松原市房地产管理处未就该说法表态。

  据了解,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此案,如果双方都坚称自己是合法的房主,就需要司法鉴定来辨其真伪,即做笔迹鉴定,房屋买卖合同和房款收据上是否为齐迎春本人的签名。谁说了谎话,想冒领房子,届时将真相大白。

  《房产证失而复得 房子竟然被卖了》追踪(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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