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事件”业主咨询律师获悉管理方违约赔偿方案不合理 本报记者 王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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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1:47 生活报 | |||||||||
本报讯 19日,北疆风情商业街业户就违约赔偿的问题咨询了律师,得知商业街提出违约赔偿方案不合理。 据北疆风情商业街业户介绍,19日上午,他们先来到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得知,按照合同,此事是管理方违约在先,只退一半的租金是不合理的,因为第一年是免费的,所以应退给业户第二年年租金剩余的部分,同时也应赔偿业户在停水停电期间的
随后业主找到北疆风情商业街负责人王经理,被告知具体赔偿问题他会向领导汇报,这两天会给业户一个合理的结果,争取把业户的损失降到最低。 (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