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副主任驾车撞人后逃逸 肇事者自称遇撞车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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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00:51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陈捷生 实习生黄春燕) 昨天凌晨,广州市民张某下班回家途中,横过广园中路松柏大街附近红绿灯路口时,被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墨绿色汽车撞倒,幸未造成重大伤害。事后,汽车驾驶员开车离开现场,交警事后出具了事故认定书,上称汽车系“强行逃逸”并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证实,当时驾驶该车的是白云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某。
下班途中横过马路被撞 张某为广州本地人,是一家五星级酒店消防监控中心的主管。昨天下午,记者在广州军区总医院见到了刚刚拍完片的张某,他的伤势虽不太重,但所骑的一辆单车已完全被撞坏了。 据张某称,昨天零时15分许,他骑着一辆自行车下班回家,在广园中路松柏大街附近的红绿灯路口横过马路时,一辆墨绿色的吉普车闯红灯并撞中了他的自行车车尾,致使他连人带车跌倒在一米外的路面上。眼见司机有驾车逃走之势,他忍住疼痛,赶忙爬起身冲到吉普车旁,双手抓住了倒后镜。司机这时也打开车窗,“车里一共有两个人,开车的是一个40岁左右的男人,副驾驶位上还坐着个长头发的女人,我看到车内挂着个工作牌,还闻到了一身的酒气”。 张某说,他立即质问“你为什么闯红灯撞人”,对方却大声喝问“你想怎样”,“撞坏了我的自行车,还伤了我的人,当然要陪我到医院看看去”。说完这句话,车中男子却没有理会,大声呵斥几句后反而开车要走。他一时情急,用手抓住了方向盘,可驾车男子竟缓缓启动了车辆,致使他被吉普车拖行了20多米远,最终支持不住再次跌落路面,吉普车则迅速消失在夜色中,“我当时不敢用力去扳方向盘,只是牢牢握住,我怕车辆失控后撞向隔离栏,这样会伤到自己”,张某强调说。 驾车者是街道办副主任 争执期间,张某从车上一把抓下工作牌,“我看得非常清楚,上面的头像和开车的是同一个人”。记者看到,工作牌的一面写着“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另一面有头像的则显示证件所有者是广州市白云区某镇副镇长李某,证件有效期至2005年6月30日。 该镇政府党政办的相关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证实,李某以前确实是副镇长,但已经调走一段时间了,现在白云区某街道任职。该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则证实,李某确实是该街道的副主任。在广州市白云区人事局的相关文件上,记者发现了“2004年6月14日白云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李某任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的字样。 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全责 被撞的张某立即打电话报警,交警赶到时,吉普车已经无影无踪。交警现场调查后,被撞坏的自行车于凌晨2时过后被拖走。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流花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上表明,张某在红绿灯路口与李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汽车强行逃逸,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则没有责任。 当事人回应 昨天下午,记者辗转联系上了肇事的某街道副主任李某。对于张某所说的酒后驾驶和闯红灯的说法,他统统予以否认,并称自己也不知道是如何撞上的。他表示,事发当晚有个清查出租屋的行动,他作为机关干部留守到深夜,不想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双方可能有些误会,张某起身后抓掉了他的眼镜,又拿走了他的工作牌,他当时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甚至有些怀疑遇到了“撞车党”故意敲诈勒索,害怕受到伤害而开车离开,“而且,当时后面还有车,我不能停着不走。我并不是逃逸,半个小时后我还回到现场去过,并未看到有人”。可是,在交警现场出具的事故处理预约表上记者却看到,这起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完毕的时间至少在10月21日凌晨2时之后,时间上明显不符。 获悉交警关于事故的认定结论后,李某自认为自己并非逃逸,表示已经向流花大队的办案人员反映了相关情况,下个星期一将跟张某进行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