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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供电局原局长赵双驹玩忽职守被判有期徒刑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09:01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供电局原局长赵双驹20日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赵双驹现年65岁,上个世纪60年代毕业于清华大学,曾在北京供电系统做过13年的供电局局长。1999年,他从北京市供电局局长任上退下,改任华北电管局局长助理。案发前,他担任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供电分会的常务副会长。

  西城区法院审理查明,赵双驹于1994年6月至1995年1月在担任北京市供电局局长及其下属单位北京供电实业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期间,违反有关规章擅自动用本单位供电贴费,以借款的名义,先后通过北京供电实业开发总公司投资北京威克瑞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由于赵双驹未委派有关人员对威克瑞公司进行管理及威克瑞公司经营管理等原因,造成北京市供电局投资款人民币6400万元损失。

  法院还查明,赵双驹于1994年至1996年擅自为北京威克瑞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多次担保,折合人民币5.29亿余元。由于北京威克瑞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在银行贷款逾期未还,法院判决北京市供电局承担北京威克瑞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不能归还贷款额的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双驹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北京市供电公司受到重大损失,妨害了国家机关的重要管理秩序,构成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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